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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IP:59.116.74.46 (警告一個用Hinet上網的金門人!)

警告IP:59.116.74.46 (警告一個用Hinet上網的金門人!)

說真的,第一次遇上這種瘋子跑來部落格亂罵的,
而且竟然還是台灣人...

既然是台灣人至少應該知道: 只要留言就會留下自己的電腦IP吧...
有了IP犯法的話,只要報警找一下ISP(像你用的就是hinet)就可以知道是從哪個地址發出來的...


看你留言的內容只會一直亂罵, 心態應該只是個小鬼吧...
不過,說奇怪 小鬼還會注意樂透開獎的號碼也不大可能, 應該是哪邊冒出來不懂電腦的老傢伙吧!

我特地先發公告警告你(IP來自:59.116.74.46 )!
請不要沒事在本部落格,留言留一些辱罵的言詞,(本站會記錄下不當留言者的IP)
假如你不懂的隱藏IP的話, 就不要搞這種網路亂罵的行徑,
不然, 哪天被警察找上門的話, 後果自負...

該IP 59.116.74.46 應該是使用 HINET中華電信使用者,
而且假如沒猜錯的話, 應該是 金門人吧...

我並不打算沒事報警去揪出你來,
點到為止就好, 不希望彼此在警察局見面...

假如還不聽勸告的話,
我會收集更多相關所有你留下的證據與IP,再請警察來處理你!

[公告] 本部落格內容的版權宣告:

[公告] 本部落格內容的版權宣告:


本 著作 係採用 創用 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2.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.
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nd/2.5/tw/


若需轉載本新聞台的文章,
只要同意以下所有原則,則可不經由原作者(包子LIOU)同意自行使用,
(1)禁止變更增刪內容
(2)必須註明來源網址
(3)二度轉載發佈亦需同意上述原則.
假如不同意上述所有原則,且非經原作者(包子LIOU)同意,請勿轉載,謝謝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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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一,你有打算轉載台內文章的話...

假如,我沒有在該篇文章特別註明有不同的權限申告,

我一率採用:
本 著作 係採用 創用 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2.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.
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nc-nd/2.5/tw/


假如你說你看不懂上面的那些話...



我就用比較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說明一下....
(老實說我自己也不很清楚啦~~~)


假如想將本站本台的文章, 做出 引用.轉載.衍生創作 的話,
原本是得先徵得我本人的同意才能如此,
沒辦法,東西是我寫出來的,你得看我臉色,嘿嘿...

不過呢!我也沒那個時間去一個一個審核應允.

所以只要你願意:
註明來源網址(就是該文章所存在的網址)
(假如也能註明 原作者:包子Liou 更佳);
這樣子我(包子Liou)就同意讓你自由使用,不需先徵得我的同意!

但是,對對!請留意一下,這裡有2個附帶條件:

(1) 不得為商業用途!

你不能把我的東西拿去賺錢營利卻不分我,
這樣子會讓我餓死,就不能繼續創作新的東西了!

(2) 二次再度發佈轉載,也必須遵行同樣的規則!

也就是說再轉載,同樣必須採用上述的規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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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穿了,我寫的東西是不值錢也沒啥人看啦!

不過為了增加我的創作心,
且避免有人拿我的東西說成是他寫的,

所以,特地先指定我的創作的所採用的授權模式!

當然,這些話是說給各位君子們聽的,
任意盜用其實我也抓不到啦~~~

最後,
實際上,我寫得這些東西其實也沒啥轉載價值吧!


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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